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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自考专业--电子商务

授课机构:华东政法大学自考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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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原价:¥电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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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详情 学校简介 学校地址 网上报名

专业概述:

电子商务专业(e-commerce)是融计算机科学、市场营销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和现代物流于一体的新型交叉学科。培养掌握计算机信息技术、市场营销、国际贸易、管理、法律和现代物流的基本理论及基础知识,具有利用网络开展商务活动的能力和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现代物流方法改善企业管理方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能力的创新型复合型电子商务高级专门人才。

课程设置:

本专业由华东师范大学主考,面向社会开考。

本专业为专科和独立本科段两个学历层次。

独立本科段基本要求: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电子商务实际工作能力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具备在有关的机构、网站、企业从事电子商务技术操作、开发、经营管理和初步研究工作的能力。

说明:

1、注有“*”的课程为“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课程。

2、报考条件:

(1)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电子商务和计算机信息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无需加考课程;

(2)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电子商务概论(含实践)(00896、00897)一门课程;

(3)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经济学(二)(00889)、电子商务概论(含实践)(00896、00897)两门课程。

3、部分课程的替代

(1)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数量方法(00799)、商法(00808)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本专业,其成绩可相应替代本专业考试计划中数量方法(二)(00994)、商法(二)(00995)课程成绩。

(2)参加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课程考试的考生,其课程合格成绩可以替代本专业考试计划中相同课程(表中带“*”号的亦即相同名称相同代码的)成绩,但需参加主考院校上机实践考试。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 00994 数量方法(二) 6
4 00015 英语(二) 14
5 00995 商法(二) 5
6* 00910 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6
7 00996 电子商务法概论 6
8* 00911 互联网数据库 6 含实践考核(0912)3学分
9* 00906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 6 含实践考核(0907)3学分
10* 00997 电子商务安全导论 5 含实践考核(0998)2学分
11* 00908 网络营销与策划 5 含实践考核(0909)2学分
12* 00913 电子商务与金融 6 含实践考核(0914)3学分
13* 00915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 6 含实践考核(0916)3学分
14 毕业设计与答辩 不计学分
1 00889 经济学(二) 加考课程
2 00896 电子商务概论  
合计     77  


专业方向:

本专业有六个专业方向:网站设计与程序方向、网络营销编辑方向、网络产品规划方向、企业信息化、个人网络创业及银行卡的研发方向,电子商务专业在不同高校里要求的课程也是不一样的,一些院校注重电子商务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还有一些院校会把课程重点放在商务模式上面,这些主要体现在这个专业所在的院系,有的在管理学院,有的会在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有的会在软件学院。在这样各个院校培养出来的学生的专长也会有一定的区别。

就业方向:

专业毕业后,可从事银行的后台运作(网络运作)、企事业单位网站的网页设计、网站建设和维护、或网络编辑、网站内容的维护和网络营销(含国际贸易)、企业商品和服务的营销策划等专业工作,专科学生,毕业生主要从事网络营销、网络客服、电子商务项目运营等方面的工作。

 

华东政法大学自考简介

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组建成立华东政法学院。其后由于种种原因,学校于1958年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被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第二次复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原为司法部直属院校,现为上海市管理的高校。现任党委书记杜志淳教授,校长何勤华教授。
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80余亩;各类在校生21000余人,教职工近1400人。
学校设有18个学院(部),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3个博士点、32个硕士点、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4个本科专业;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学校在2002年、2008年两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均为优秀;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法学一级学科和公共管理一级学科被列入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计划。
学校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法律史),2个国家级本科教学团队(法律史、经济法学),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经济法学、司法鉴定概论),2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学、侦查学),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国际经济法学、法制史、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4个上海市级教学团队(经济法学、刑法学、金融法学、刑事诉讼法学),29门上海市级精品课程(外国法制史、国际经济法、刑法学、中国法制史、商法概论、经济法学、法理学、侦查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国际私法学、司法鉴定概论、著作权法、诉讼证据学、政治学原理、货币银行学、金融法学、法医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知识产权法、金融犯罪研究、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大学生心理健康、国际反垄断法、现场勘查学、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公司法学、刑事专案侦查、汉语与写作(Ⅰ、Ⅱ)),3个上海市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学、侦查学、知识产权),5个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项目(法学、政治学、侦查学、知识产权专业和“国际金融、航运法律人才培养创新”项目),2个“十二五”本科教学工程市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法学、侦查学)。
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基地,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法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型国际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政府体制改革与监管模式创新法治保障研究中心、经济法律战略研究院为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理研究院为上海市高校知识服务平台。
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深入,先后与国(境)外100余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有3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2年起成为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的院校。
学校出版有《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青少年犯罪问题》、等法学类核心期刊;设有中国自由贸易区法律研究院、国际法律与比较法研究中心、司法鉴定中心等 140多个科研机构。学校图书馆藏书 223 余万册,中外文报刊1530多种。
学校还是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花园单位,松江校区是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园区。
多年来,华政人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已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站在新的起点,学校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质量为先,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逐步建成法学门类学科优势明显,其他相关学科与法学学科交叉发展,融通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特色鲜明、多科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培养更多应用型、复合式、开放性高素质创新人才,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 学校名称:华东政法大学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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