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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自考专业--金融管理

授课机构:华东政法大学自考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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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详情 学校简介 学校地址 网上报名

专业概述:

金融管理专业培养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此专业的主要课程有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财政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管理、证券投资学、保险学、商业银行业务管理、中央银行业务、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等。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

课程设置:

本专业由华东政法大学主考,面向社会开考。

本专业为本科学历层次中的本科段。

本专业的基本要求:能够较系统地理解和掌握金融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经济管理法规、政策,能较好地运用所学的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做到基础扎实、知识面宽、思维灵活、适应性强,并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说明:

1、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经济管理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无需加考课程;非经济管理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科段,须加考课程。加考课程从企业组织与环境(00797)、商务交流(00798)、财务管理(00803)三门课程中任选两门。

2、已获得自学考试中英合作金融管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可免试公司法律制度研究(0943)和高级财务会计(00159),并获得相应学分。

3、撰写毕业论文要求:

考生在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后,应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由主考院校公布,考生任选1题,以10000字左右为限,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联系实际,层次清楚,字迹工整。毕业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考生独立完成,经审核答辩后,采用5级制,即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评定成绩。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 00015 英语(二) 14
4 00937 政府、政策与经济学 6
5 00938 组织行为学(二) 6
6 00896 电子商务概论 4
7 00939 商业伦理导论 4
8 00940 战略管理教程 5
9 00086 风险管理 5
10 00159 高级财务会计 6
11 00208 国际财务管理 5
12 00943 公司法律制度研究 5
13 00160 审计学 4
14 00157 管理会计(一) 6
15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16 00797 企业组织与环境 4
17 00798 商务交流 4
18 00803 财务管理 6  
合计     76


就业方向:

金融管理专业就业方向,金融管理专业让学生从基础系统掌握金融、财会、经济学、管理学等专业知识,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实际工作技能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金融、财务方面应用型、复合型的中高层管理专业人才。

金融管理作为管理学的重要分支,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它依据管理学中金融财务方向,所涉及的领域很多,下设的课程从多角度帮助企业完成合理运用资本,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标,主要包括经济学、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报表分析、商务交流、风险管理、审计学、管理会计等课程。

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在商务领域中改革也越来越适应时代的潮流,因此在涉外商务领域、跨国公司、外资企业、进出口公司、各类企事业等单位的管理部门对金融和财务管理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此类人才缺口较大,薪水可观。学生毕业后适合在跨国公司、外资企业、进出口公司、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金融、财务、审计、组织管理等相关工作。

 

华东政法大学自考简介

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组建成立华东政法学院。其后由于种种原因,学校于1958年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被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第二次复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原为司法部直属院校,现为上海市管理的高校。现任党委书记杜志淳教授,校长何勤华教授。
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80余亩;各类在校生21000余人,教职工近1400人。
学校设有18个学院(部),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3个博士点、32个硕士点、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4个本科专业;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学校在2002年、2008年两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均为优秀;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法学一级学科和公共管理一级学科被列入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计划。
学校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法律史),2个国家级本科教学团队(法律史、经济法学),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经济法学、司法鉴定概论),2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学、侦查学),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国际经济法学、法制史、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4个上海市级教学团队(经济法学、刑法学、金融法学、刑事诉讼法学),29门上海市级精品课程(外国法制史、国际经济法、刑法学、中国法制史、商法概论、经济法学、法理学、侦查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国际私法学、司法鉴定概论、著作权法、诉讼证据学、政治学原理、货币银行学、金融法学、法医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知识产权法、金融犯罪研究、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大学生心理健康、国际反垄断法、现场勘查学、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公司法学、刑事专案侦查、汉语与写作(Ⅰ、Ⅱ)),3个上海市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学、侦查学、知识产权),5个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项目(法学、政治学、侦查学、知识产权专业和“国际金融、航运法律人才培养创新”项目),2个“十二五”本科教学工程市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法学、侦查学)。
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基地,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法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型国际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政府体制改革与监管模式创新法治保障研究中心、经济法律战略研究院为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理研究院为上海市高校知识服务平台。
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深入,先后与国(境)外100余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有3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2年起成为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的院校。
学校出版有《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青少年犯罪问题》、等法学类核心期刊;设有中国自由贸易区法律研究院、国际法律与比较法研究中心、司法鉴定中心等 140多个科研机构。学校图书馆藏书 223 余万册,中外文报刊1530多种。
学校还是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花园单位,松江校区是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园区。
多年来,华政人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已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站在新的起点,学校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质量为先,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逐步建成法学门类学科优势明显,其他相关学科与法学学科交叉发展,融通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特色鲜明、多科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培养更多应用型、复合式、开放性高素质创新人才,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 学校名称:华东政法大学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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